作者: Opal Yang
今年七月澳洲ASIC監管外匯經紀商聯準國際USG FX爆出進入自願接管,成為在台灣的外匯保證金界的重大消息,目前更出現USG與公司委託自願託管公司BRI Ferrier對簿公堂,數千名投資人目前為止索賠之路尚遠。
除了在第一次的債權人會議上,BRI Ferrier才發現USG有發行’不交易’固定配息的金融產品,而此類產品的債權人數量及金額遠高於交易戶,還因此延長了索賠期間及第二次債權人大會。
更在八月,BRI公開發布了一個重要消息,由於USG股東及董事拒絕配合提供資料協助調查 – 八月底提出請求澳洲法院直接進入清算,並在2020年9月3日法院正式命令清算 (Liquidation)。
法院直接命令清算(Liquidation)的意義
澳洲的公司常見的破產程序有三個階段: 1: 自願託管(Voluntary administration) 2. 清算(Liquidation) 3. 接管 (Receivership),但也有可能不按照此順序(比如有擔保債權人銀行通常是直接到接管程序),直接就進入清算或接管。
自願託管(Voluntary administration)通常是出現財務問題的公司董事尋求未來公司的走向而交付,這個階段主要的目的是決定公司的走向,看是可以與債權人獲得債權協議deed of company arrangement (DOCA),公司繼續經營,或是在兩次債權人會議後,取得債權人決議走向正式清算。
以這個例子來說,自願接管期間,USG 其實還算是清算公司BRI Ferrier的’客戶’,沒有強制取得資訊的權力,也因此出現了BRI直接發布新聞稿跟債權人告知USG股東董事不配合,無法取得資產及負債的詳細資料。
2020年9月3日澳洲法院發布破產清算的強制令,並指定BRI從自願接管人正式進入清算程序。其中最大的差別是,清算過程已經不再尋求公司可能重新恢復經營的可能性,主要工作在: 1. 資產進行變現 2. 調查並與債權人報告公司事務 3. 調查公司的失敗原因與相關人員可能犯下的罪行,向ASIC報告 4. 清算後依照順序分配剩餘資產。
在一般的程序中,自願託管的第二次債權人大會需要投票表決是否進入清算及指定清算公司,如今法院已強制進入並指派BRI進行,因此9月18日原定的債權人大會將會是’告知’的成分大過於’決定’,恐怕USG的財務漏洞及程序的疏漏問題比先前認知得更巨大。
USG在2020年7月8日進行自願託管後,在官網說明由於澳洲監管ASIC的法令(包含無法接收海外客戶及槓桿限制),請客戶轉移至其境外牌照瓦努阿圖的公司USG Global,轉移後資金仍在澳洲聯邦銀行的信託帳戶。轉移後將中止與 USG澳洲所有權利義務,包含申訴的權利。
202007請客戶轉瓦努阿圖
USG資金及監管轉移
針對清算公司不配合自願託管,提供資料的指控,USG進一步與客戶指出,清算公司BRI提出的客戶資料要求不合理,由於保護客戶數據信息安全,因此予以駁回。
Usg Global 202009客戶信
USG也並於九月與法院提出申請,進入清算過程要更換清算公司不使用BRI,目前還尚未有法院判決結果。
USG是成立將近十五年的外匯經紀商,有ASIC及FCA兩個非常主流並嚴格的監管牌照,以監管的程度來說還算是評分不差。USG是如何走到目前局面的呢?
這件事的導火線,可以說來自於一年多前USG的兩家AR(授權代表)先桶了些蔞子
(監管小教室)
甚麼叫做AR呢? Appointed representative 授權代表。是USG的澳洲牌照有當作主體牌照(principle) 給出這兩家商標名為EuropeFX 跟TradeFred 這兩家公司傘型牌照,這兩家就可以對外宣傳是受澳洲監管的經紀商。
月配息專案
3. 這種固定配息的產品,據投資人說明,當初確實匯入的是USG的信託帳戶,是讓USG可以提高公司帳戶水位,新方向顧問懷疑是某種共享清算模式,但由於沒有證據及相關報導在此不多提,但極度有可能因為是這種金字塔行銷的後金補前金的資金盤,因此在2019年USG被ASIC調查的弊端發生後,較敏感或是較了解內幕的代理帶客戶相繼出金,沒有後金加上前金的出走,2020年初財務的漏洞開始爆發。
4. 2020年四月USG AU開始用各種理由請客戶’平行轉移’,轉至島國瓦努阿圖 USG Global的監管下,並鎖定兩年或三年的閉鎖期。
5. 其後即發生了七月USG進入自願託管,ASIC暫停牌照,CEO離職,USG拒絕託管人BFI調查,託管人告上法院強制清算,USG也告上法院申請換清算人,整個不照牌理出牌的劇情。
由自願託管階段第一次的債權人報告中,USG的信託帳戶中只有六百五十萬澳幣,已目前的索賠表單,遠遠高過這個金額。以過去的跨國金融公司破產實例中,除英國FCA及瑞士FINMA由監管直接任命的金融補償計畫(見新方向SVS索賠實例),投資人鮮少獲得全額理賠,而是從清算的資產中取回部分本金。而以此USG的信託資金不夠支付狀況,清算後產權的分配,無擔保債權人的客戶為最後的償債順序,從清算資產出金希望極微。
目前其實我們知道有極大一部分的客戶,就因為擔心在澳洲清算後根本無法取回,幾乎等於是跟USG股東做了債權協商- 轉到USG Global 瓦努阿圖監管下。
有一大筆索賠資金來自USG配息產品,USG再宣傳時的產品定位是存款戶取息的客戶,其金字塔顧問行銷的方式,非交易戶代理或推薦人,多是介紹給熟人朋友,自身也有加入,而USG從事件開始爆發後,因為朋友及親人尋求出金的壓力,對代理來說較容易處理的方式就是試圖將客戶轉出澳洲並鎖定二到三年,用時間換取機會,期間要祈禱USG Global的公司運作十分順利,一直能有資金繼續進入。這個從事件爆發後,USG 的聲譽掃地,公司的運營想必是十分困難。而轉入的USG Global監管為幾乎無監管力度的瓦努阿圖,如果在三年後資金閉鎖結束仍無法出金,是完全無處申訴的,只能自認倒楣,只是時間延後。
那客戶就這樣吃虧上當,無法可管了嗎?我被許多觀眾詢問到這點,目前看來還有幾個方向可以試:
客戶資金如何被轉出信託帳戶,該是清算公司調查的重點之一,信託帳戶的流向是否圖利某公司或某股東,是否構成犯罪行為,是否違監管不週,將是債權人委員會須督促清算公司的重要問題,從中看是否能提出民事或刑事訴訟索賠。
2. PI保險:
可以嘗試索賠的方向: 清算公司及債權人應就其中業務專業失誤提出索賠, 包含並不限定以下:將保證金存款挪用,及推廣及銷售保證金固定收益產品成為定存替代品的行為。
(監管小教室)
ASIC監管的經紀商,強制要求做PI保險投保
該險種主要覆蓋的案例類型有:一、專業失誤(對客戶的服務上出現實質性錯誤);二、數據或文件損失;三、無意中侵犯版權或者機密;四、誹謗;五、財務損失。
根據ASIC RG126監管條例要求,所有AFS的持牌公司並且為零售客戶提供服務的,必須有相應的賠償保險機制,而且此機制最基礎的就是購買PI Insurance(Professional Indemnity Insurance),這樣就能減少當持牌公司因本身資產不足而無法賠償客戶的風險。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該險種的設計不是直接保護客戶並且擔保客戶一定會被支付賠償,而是為低質量的金融服務造成的損失或其他不當行為造成的損失進行擔保;
二、該險種的目的不是為投資產品失敗造成的損失進行擔保,同時也不是設計來為產品發行者的破產所造成的損失進行擔保
三、是否購買有PI Insurance需要在FSG(金融服務指南)中向客戶說明;
四、ASIC對購買PI Insurance 沒有規定具體的金額,但需要滿足“充足”要求—–根據業務量,客戶數量,業務類型和代理數量來決定是否充足,同時需要機構合理估計可能會對客戶造成的損失;
五、險種覆蓋的範圍主要是專業失誤,欺詐,不誠實行為等;
六、必須從APRA(澳大利亞審慎監管局)監管的保險公司購買該險種。
USG Pi 保險
新方向顧問公司未曾代理或顧問USG之客戶,此追蹤報導為觀眾投書尋求協助後製作。由此過程,新方向顧問再次強化投資者將資金安全作為海外投資第一選擇要項的重要考量。
固定配息的外匯保證金操作方法,已廣泛被資金盤詐騙使用,請謹慎並遠離。
海外外匯經紀商選擇,經過新方向顧問提供專業顧問諮詢,除提供英國FCA及瑞士FINMA投資人保障計畫的八萬五千英鎊及十萬瑞郎的經紀商最為你資金安全的第一選擇,經由新方向的投資人並享有監管索賠及申訴服務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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